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南充市锦泰绢纺违反劳动合同法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贪腐 咨询】南充市锦泰绢纺违反劳动合同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4-08 22:16 已回复

刘书记你好;我们是南充锦泰绢纺有限公司离职员工,向你投诉锦泰绢纺违反劳动合同法一事,敬请市长关注此事。锦泰绢纺有限公司,至2005年到现在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给我们缴纳社会保险。打法律擦边球,让员工自己先缴纳社保,然后凭发票在公司报销,可至今仍未给我们报销2005年至今的社会保险,很多员工因不能忍受这种欺骗行为离职,社保就不了了之。现在我们很多人的家庭刚好是小孩读大学,还要养老人,因为无钱缴纳不了社保。请市长给我们主持公道。我们有的同志几年前曾向南充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过这种事,但其中的杨大队长竟说他们管不了未签合同的社会保险,这不明摆着是欺骗我们吧,打扰了刘书记,此问题已经于一个月前向信访办投诉过,但至今没有一个答复,希望政府部门能有一个高效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4-10 11:34

匿名网友:
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宏建书记留言,反映劳动社保问题,现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所反映的社保报销问题为2005年至2008年时间段。我局也向该公司进行了解。公司称,2009年确有员工因报销社保费在公司廖书记办公室进行了协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也有同志在场。该同志的养老保险报销问题于2010年1月20日结清。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其他人反映社保报销问题。公司还称,现在公司已经按《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在经济不景气时间,公司和员工协商以个体身份参保,单位再按比例报销其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合理不合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对这种违法行为一直是坚决制止,责令单位整改为代扣代缴。对于劳动者已经缴费而在报销时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监察作为执法部门也不能知法犯法参预其中。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