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初在网上留的“关于娃娃户口问题”的留言,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回复了我,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感谢,但同时我也有疑问,诚然政府有这个发文,我们作为百姓是应该支持政府的决策,但是我们这种特殊情况的难道也要一杆子打死么,那么国家原来出台的娃娃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的政策只是空谈么,就等于是说娃娃回到眉山上学后,我还得出所谓的择校费才能入学,是这样么?据我所知,在我们那里还是有很多城镇户口迁入进村的,我知道这是所谓的关系户,那我们这种没关系没背景的就只能这样了么?这个问题我也已经多次向你们电话询问了,得到的回复均是政府正在制订方案,何时出结果不清楚,我知道也许这是托辞,也可能是敷衍,也可能就是没得结果的结果,对此我只有无可奈何。作为有公信的政府部门,是不是能切切实实的为民考虑,为民办事呢?当然,也许我是奢望了。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眉山市十分重视,东坡区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你反映的“子女户口可随父随母”的问题,是指小孩出生后上户可随父或随母的户籍地落户。
户口迁移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规定“城镇居民一律不得转为农村居民,城镇户口迁入农村地区的户口一律停办”。快乐街3号的户口虽然在2003年中心城区规划时将户口由农村居民登记为城镇居民,但他们有土地,享有农村居民的待遇,所以你娃娃的户籍目前不能迁入快乐村。
经调查,东坡区通惠街道快乐村未发现“关系户”违规将户籍迁入的情况。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