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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鸣钟乡17村陈邦德违规建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今天2008  2013-04-03 08:51 已回复

在没有取得相关土地许可的情况,强行建房,土地所有者反对,虽然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但没有过户,没有公正的情况下强行开山建房,置国家土地法于不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鸣钟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4-24 11:05

网民,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查,2013年3月,陈帮德因原房屋十分破旧,不再适合居住。为此,他向鸣钟乡大锣山村村民委员会递交了迁扩建房屋的申请。经乡、村和县国土局白坪国土所批准后,就开始建房,陈帮德新批房屋的宅基地要占用本村村民陈云东的土地,为此,陈帮德通过村委会与陈云东签定了换地协议,双方均在协议上签了字。
  4月初,陈云俊受陈云武的委托专门回到老家处理此事,并找到陈帮德说理,他认为:此地原为其父亲陈祥云的承包地,父亲去逝后没有分,子女都应该有份。后经查,此承包地属于陈云俊之凝陈云东所有,在村委会土地台帐上早有记录。根据实地调查走访,您所反映砍了大片树木不属实。修建房屋所占的土地原为采石之后复耕的土地,所占用之地约25平方丈,情况调查清楚后,4月10日,乡分管领导及村干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邀请了双方当事人德高望重的族人参加,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签定了调解协议,同意继续履行与陈云东签定的协议,并在村委会土地台帐上将双方调整的土地进行了重新定界,并保证以后不再为此事纠缠对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鸣钟乡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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