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
我是安岳县元坝镇一村五组村民,我队要们每个村民集资每人4000元,一家人的交好几万元,改修从镇上到我们队上的那条呢巴马路1公里左右),改修水泥路,本来修路是好事,但作为欠发达的农村一般老百姓根本拿不出来。我想问一下我们市或者县对农村乡村道路改造的政策,乡村路改造标准是怎样的,他们这种没有任何手续依据的集资行为合法,合理吗?期待书记百忙之中能处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反映元坝镇修村级公路群众集资较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元坝镇安良村5社拟修建长2公里、路基宽7米、有效路面宽4.5米的水泥路,按照建设预算约80万元/公里,共计160万元。根据现行村级公路建设相关政策,省、市、县对4.5米宽的通畅公路补助45万元/公里,该路共补助90万元,尚差资金70万元,按照“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原则,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共同集资解决。由于该社总人口为214人,故人均集资3000元以上,具体金额根据受益里程长短来确定。
为保证道路修建的顺利进行,元坝镇成立了村社道路领导小组、资金筹措组和质量监督组,及时公开资金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程完工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检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安岳县元坝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