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成都主城区大学生村官待遇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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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成都主城区大学生村官待遇太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3-29 15:57 已回复

领导:
您好!
我是成都市武侯区的一名大学生村官,我于2011年8月考入村官行列,被分配到金花桥街道下属村落。我们月薪是1800,扣除社保每月拿到手上是1500多元,每月没有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和生活补贴等等任意补贴。我们大多是背井离乡来到成都,在三环外租的农民的安置房,但飙升的房租和物价致使我们每月收入都不够支付生活必需费用,更别谈解决个人问题,一般来说,除非我们两年期满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然根本别想找对象。
2011年四川省下发了关于大学生村官应当购买住房公积金的文件,但对我们根本没有执行。关于年底按照点位为大学生发放奖金问题,很多村根本没有实行,我社区的大学生村官拥有电子科大的硕士学位,但年终奖金仅有4000元,平均下来每月也不足2000元。
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但到成都来当村官深深的感觉到“读书无用”,我真的希望能够学有所用!我来自重庆,成都经济条件、发展状况均优于重庆,但对大学生的重视和待遇真是相去甚远!
请关注一下成都大学生村官的生活现状吧!
感谢您的聆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4-19 11:06

网友:您好!
根据您留言提出的问题,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成都市委、市政府领导一直非常重视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工作,对切实解决好大学生志愿者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社会保障、“出口”畅通等问题给予了很多的关注和指导。近年来,我市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政策的同时,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先后出台、完善了配套政策措施,对切实保障大学生志愿者各项权益、建立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工作长效机制作出了制度安排。在生活待遇方面,我市先后两次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一是从2007年9月1日起,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标准由于800元提高至1100元。对服务期每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各区(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各区(市)县为大学生志愿者购买的保险项目调整为社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成人发〔2007〕16号、成人发〔2007〕29号)。二是从2011年7月起,将我市大学生志愿者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为:大专生1500元/月、本科生1800元/月、研究生2200元/月。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增发1个月标准的补贴,其它不变。
最近,中组部召开了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中组部、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按照中组部要求,市级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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