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的爷爷今年八十多岁了,十多年前我的父亲去世,妈妈带着我改嫁异地,现在我家户口本上就只有爷爷一人。八十多的老人没有收入来源,两次中风,现在生活已不能自理,只能依靠离他较近的姨妈照顾。我觉得像爷爷这样的条件应该可以申请农村低保,但是村支书却说条件不够,因为我现在不在新津,我就想请问下书记,像我爷爷这样的条件不能申请低保,那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呢?
网友:
你好。收到你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农村低保政策相关问题的留言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责成县民政局办理。县民政局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带领相关科室同志会同金华镇镇政府工作人员、金华镇云峰村村干部于2013年3月21日到你爷爷家中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爷爷是新津县金华镇云峰村2组村民。2005年金华镇云峰村统规自建时,你爷爷与二女儿一家共同在云峰村小区自建房屋,目前与二女儿一家共同起居生活。金华镇云峰村2组土地于2008年流转,每年你爷爷可领取土地租金4100余元。目前,金华镇云峰村2组土地已全部被征用,你爷爷可以获得土地征用补偿金68816元。同时,金华镇政府正在为被征用土地的群众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你爷爷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约31700元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约1100元。目前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3180元,核算你爷爷家庭收入已超过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故不属于我县农村低保保障范围。针对此情况,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分别向你爷爷及你的家人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讲解和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