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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二胎如何缴纳社会抚养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3-04 20:28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五马乡村民,于今年超生了第二胎,我看四川省关于二胎政策是缴纳上一年人均年收入2倍的社会抚养费,请问咱们阆中上一年人均收入是多少、我应该如何办理、具体的缴纳多少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3-11 16:36

冯先生您好!针对你咨询生育二胎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阆中市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年收入数据为:阆中市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27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25元。
因此,冯先生你应及时到阆中市五马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办公室接受处理,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阆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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