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书记:
您好!我是一家二级施工企业也是四川省成都市某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人,在项目建设中我公司将劳务部份工作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成建制的劳务公司,本身是很平常很普通的一般民商事务。而劳务公司不讲诚信,披着“弱势群体”的外衣,在按约已足额支付了劳务费的情况下,唆使不明真相的民工聚众上访,阻断交通,强拿硬要,当地政府有关官员怕自己的乌纱帽被摘,不顾事实真相,一次又一次的利用手中职权进行干预,甚至行文强行要求总承包人多支付款项,事后,总承包人与劳务公司的纠纷,经过司法途径判决,结果总承包人已超付劳务分包人200多万元,总承包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务公司已是人去楼空,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就这样总承包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血汗被无情的吞噬。
政府中的有关官员对因自己强行干预所导致的后果却置身事外、置若罔闻,他们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完全不顾事实的真相,利用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胡乱作为,给总承包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寒颤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心!
一方是官,一方是民,到底如何伸冤!
网友:您好!
经调查,网友投诉的工程为金牛区国土分局建设的城乡一体化项目,劳务公司为亚泰劳务。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劳务纠纷,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网友:您好!
经调查,网友投诉的工程为金牛区国土分局建设的城乡一体化项目,劳务公司为亚泰劳务。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劳务纠纷,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