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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农村拆迁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1-21 15:56 已回复

人民的公仆,您们好:
在百忙中打扰你了,我是威远县界牌镇市郊村村民。我们这修高速公路把我家的房子和土地占了,关于土地和房屋赔偿标准我们存在许多疑问,请给予帮助和指示:
1、房屋测量将屋檐做为晒坝计算,我们认为明显不合理。查阅相关资料说屋檐同样应做为室内面积计算。
2、赔偿标准按2008年的标准来执行的,这合理吗?2008年的房价多少、物价多少?2013年的房价是多少,物价又涨了多少?
3、砖木结构的房子,按每平方米300多元的标准来赔偿,然后让我们自己找地皮修房子,请问300多一平方的价格,能修房了么?宅基地又从何而来?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分配安置房?
3、耕地赔偿标准是2450元/亩/年,按10年计算,共计24500元/亩,政府要抽走40%,这合理吗?人均几分地,失地的农民如何生存?农民没了土地,也没了生产资料,还是农民吗?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4、征地农民抽签买社保不合理。有些家庭仅占了一部分土地,却与完全被占土地的农民一起抽签参与买社保,这样合理吗?
5、房屋赔偿的安置费和拆迁费是按户口人头算还是按常住人口算。
我们支持国家建设,全力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结果换来的却是如此冰冷的结果,让我们寒心。还请相关部门拿出结合实际情况的赔偿方案。
期盼您的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威远县界牌镇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3-01 10:59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界牌镇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1、房屋测量以墙体面为准,执行的是市府【2008】46号和县委办[2013]1号文件。
2、我镇执行的赔偿标准是市政府【2008】46号和县委办[2013]1号文件。
3、砖木结构的房子赔偿标准执行的是市政府【2008】46号和县委办[2013]1号文件。安置地村组协助农户在本组调地。
4、耕地赔偿标准执行的是市政府【2008】46号和县委办[2013]1号文件。政府不抽走40%的赔偿款;失地农民是要买养老保险的。
5、征地农民抽签买社保与否,由本组群众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界牌镇政府,联系电话:0832-855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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