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很高兴能够在网上建言,我是一名来自都江堰青城山尖峰村的一名普通公民。自5.12地震后都江堰建设的非常美好不外乎青城山可是尖峰村却是一个被青城山遗忘的角落。那里的村民自终还住着以前的危房。四年了,尖峰村说修小区可是到现在还未建成,百姓们在以前的房子里过了几个春夏秋冬不仅如此产权也不知所终。
经调查,地震后,因不能选择安置到青城山镇坝区集中安置点,尖峰社区部分村民将集体建设用地用来与成都爱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欣)签定散户联建合同。成都爱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分别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期间与青城山镇沙坪社区4组7户,尖峰社区1、5、7组共16户,味江社区6组6户签定合同欲以散户实施联建,但其程序不符合联建有关政策:一是联建协议未经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也未向青城山镇备案。二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未经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三是以支付过渡费为条件,让其中10户村民拆除已重建房屋。四是未按政策以“拆院并院”进行申报立项。致项目迟迟未上报立项,无法启动实施。
针对以上情况,我镇及相关部门多次与成都爱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欣沟通:一是对其讲解政策。二是与其反复沟通。三是主动协助其立项报批。目前,我镇已安排专人负责与李欣协调联建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