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津区 » 我的人权去哪里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建言 咨询】我的人权去哪里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12-09 20:17 已回复

08年车祸逃逸案中的受害人!除了当时处理事件的警官给予书面形式的说明(没有目击者,车型车牌都不祥)可事发地在津蒲三岔路口,且当时离天网设施仅三十多米!)至今再没有任何下文!我出院后一直盼愈,可结果是愈来愈严重,没有工作就无法去针对性治疗!如果不是当时执法人员的不尽力和事后对受害人查询相关证据的百般推诿!如今就连重要路段的天网设施也不知因何舍弃!我现在是愈来愈严重,渴望社会人士的爱心救助也都无望!请领导可怜可怜最低层的小小百姓吧!我也想要生存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12-24 16:47

网友你好:
收到你在人民网上的留言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责成县公安局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办理。县公安局局党委立即安排局分管领导及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对事故情况再次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8年6月20日0时45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群众报警称新津县五河路新蒲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到指令后,时任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的薛队长和民警梁警官立即赶往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当时你已被120送往医院,现场遗留一辆被撞坏的助力车,肇事车辆逃逸。经过现场仔细勘查,路面未留下其他车辆痕迹,无任何线索。薛队长和民警梁警官立即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要求指挥中心调取附近天网监控,但由于事发时正值夜晚凌晨,且案发路段路灯已关闭,天网监控根本无法看清过往车辆的车型及车牌。两位警察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报警人称到达事故现场时事故已经发生,并未看清事发经过及逃逸车辆信息。此后,民警赶到医院了解情况,你本人也无法叙述事发当时车辆相关信息,未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事发后第三天,你的父亲到县公安局了解案情及初期调查结果后,称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且你所驾驶的车辆属于无证车辆,也是无证驾驶,为通过保险报销医疗费用,要求自行撤案,并要求县公安局开具证明。虽然伤者家属一再要求撤案,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未终止对该逃逸案的侦查,此后多次走访事故发生现场周边铺面经营者及群众,并向城区各修理厂通报案情,也向周边各区县发布协查通知,寻找嫌疑车辆。但因肇事车辆的车型与车牌不详,一直查找无果,且考虑到伤者家庭非常困难的实际情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08年7月1日依据相关规定出具了交通事故证明。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