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青神县 » 关于小孩转户口到父亲所在地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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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小孩转户口到父亲所在地落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宝宝霜  2012-10-27 12:44 已回复

李书记你好,我老公是黑龙镇肖坝村6组的村民,我是都江堰的城镇户口居民,2007年底我在都江堰生了儿子后,当时由于地震原因儿子的户口落在我的户口本上成为城镇户口,今年我们全家回到眉山,在农村老家建了房,我也在青神上班,儿子也在这边读书,现在面临读书以后要遇到的种种问题,我们打算把儿子的户口从都江堰转到黑龙农村他父亲的户口上,现在大队,村上都同意接受,也签字认可了,可到派出所就说现在不能非转农,我查阅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并没有规定我们这种情况不允许转回来啊。麻烦李书记抽空看看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政策允许的范围,为什么派出所不给办理,如果政策有相关规定为什么我在网上并没有查到呢。望盼尽快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神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12-11 15:44

网友(刘晓兰):你好!
你于2012年10月27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青神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小孩转户口到父亲所在地落户问题”的有关情况,青神县十分重视,县公安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向你回复: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
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除此条规定以外的,城镇居民一律不能批准转为农村居民。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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