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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大学肄业与毕业后为什么户口政策不一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10-08 19:21 已回复

书记同志您好,我是一名大学肄业生。2006年考入四川大学,因家庭变故,高考发挥失常等都诸多原因精神状况一直不佳,07年初父亲亡故,本身又患上严重的神经衰弱,实在已无心学业,经学校同意后选择了退学,并办理了肄业证。我从小户口在沙湾区加农镇沫东村,农村户口,升学前学校跟办理户口转移的工作人员都说户口可以暂时转到学校,毕业后可自愿留在成都或者转回农村,肄业回家后母亲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工作人员也说得是我的户口需要先在当地居委会挂一年,如我确实在家务农便可转回农村。一年后派出所开具了各种证明,审核通过了我的户口迁移申请,但是到公安局复审时却怎么也不给我办理。我查询了相关政策,其中包括 公安部户政局关于对高等院校等在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问题请示的批复(1997年10月16日 公户口政〔1977〕170号) 以及省委刘书记
留言版中关于类似问题的相关回复,也咨询了一些学习法律的同学,在网上搜索了一些相关的讨论,按我的理解,我的户口转回农村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希望书记同志能帮忙回复下我的户口到底能不能转回农村。从母亲开始给我弄这个户口到先在已经3年多了,一直愁得不得了,毕竟我先在大学没毕业,也无一技之长,精神状况也时好时坏,如果连个安身之处都没有,未来可想而知。当年与我同期的同学正常毕业后一些户口需要转回农村的都已经经过一年审核转回了,包括与我同村的,我就不知道为什么我的不能办理。按照国家政策,大学毕业,肄业,被开除,在户口迁移问题上应该是没有什么区别的,还请书记同志帮忙关注下此事,不胜感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12-24 10:55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唐坚书记留言咨询大学肄业生要求将户口转回农村的情况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沙湾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区长、局长杨毅庚即指示治安大队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2009年6月2日出台川公发[2009]58号文件《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中,对于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作了明确规定:“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公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根据此文件精神,大学肄业生由于未取得毕业证书,不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所以其户口无法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为了进一步将政策弄准,吃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分局专门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乐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请示,市局明确答复:“2003年以后肄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肄业生不能将户籍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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