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们是住在原乐山市电机厂的职工住房(地点乐山市中区青果山街172号)的两憧楼的住户,此住房在90年代就属于危房,其中一憧属于不配套且是每层楼有一个共公厕所的住房,均是80年代修建的房子,在棚户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不知是什么原因没有被进入棚户区规划中进行改造,请求市长您能了解一下我们的住房环境,希望能得到政府的关怀,对我们的住房进行改造,谢谢您了!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乐山城市建设的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局会同青果山社区到172号调查了解两幢楼房建筑情况,住户均不能提供90年代就属于危房的依据,不能证明两幢楼房是危房。因此,青果山社区向172号5、6幢住户发出危房鉴定自愿申请通知,但到通知截止日,61户住户意见不统一,其中只有50户住户愿意申请危房鉴定。
同时,青果山社区反映,在2010年的棚户区改造中,172号两幢楼房,因住户对是否参加棚改意见不统一,没有向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棚户区改造的申请,所以当时也就未列入棚改。
我们将继续保持同街道办事处、社区联系,通过社区与住户进一步沟通,争取两幢楼房住户对是否进行危房鉴定和是否进行棚改形成统一意见。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