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自然资源厅的领导您们好:我们村的土地在2018年11月被统征当时拆迁办告知我们没有社会保险,今年我在土地法48条,和国办【2006】31号文件都要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于20023,3月6号去问一下玉津镇镇长以及县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告知我拿了土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以及门市补偿款就没有社保保险。还有政府给我的安置我们的35个平方商品房公摊面积跟自己花钱去买的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是一样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犍为县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分为货币化安置和社保安置;征地拆迁工作组在拆迁时会发布拆迁公告,公示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由于各村拆迁政策存在差异且您未明确告知所在村,因此我镇无法明确对您进行回复;如您对拆迁安置补偿有异议,建议您直接到犍为县征地拆迁办公室(玉津镇北街224号)或我镇规建办(玉津镇人民政府5楼)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镇详细咨询。
分管领导:谢 强,联系方式:18981338830
工作人员:钱巧玲,联系方式:13990687644
玉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