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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农村基层干部离职待遇太低,现行物件无法进行生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452  2012-08-31 14:30 已回复

我们现在都是60至70的人了,在农村基层干部的岗位上都干了2、3十年,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当中都怎了一身病,而且得罪了不少人,现行的离休公职太低,每月100来块钱,在现行物件下又加体弱多病根本无法维持一般的生活,比如农村现在有些街坊的二流懒汉,到40多岁就被国家完全供养起来,而我们什么都得不到,其中典型的例子,如清溪镇顺利村原老支部书记成得清,从土改就干起村干部,风风雨雨几十年当中,怎了一身病,现在连走路都困难,经常要医治,连医治的那点药钱都不够,何谈生活费,望各级政府,考虑离职基层干部不能人走茶凉,其待遇不低于现在干部的百分之5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8-26 11:07

“网友”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杨书记高度重视,立即批转我部处复,现回复如下:
    我县自1984年开始实行离职村“三职干部”定额生活补助制度,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汉源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委、政府已先后四次调整补助标准。2006年,离职村“三职干部”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2007年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2008年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2011年,县委、县政府又再次对离职村“三职干部”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对任职满一届的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助,在此基础上任职届数每增加一届补助标准相应增加10元,最高可达每人每月160元生活补助。目前,我县离职村“三职干部”补助标准在全市乃至全省均属较高水平。
    一直以来,我们都严格按照政策定期发放离职村“三职干部”定额补助,如确如您信中所说“在农村基层干部的岗位上都干了2、3十年”,按照现行标准可享受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离职生活补助。至于您信中反映的“待遇不低于现在干部的百分之50”一事,目前尚无相关政策依据。而您信中提及清溪镇老支部书记“走路困难,经常要医治,连医治的那点钱都没有”的问题,可通过新农合予以解决,如确系特别困难,还可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最后,感谢您对离职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关注,如有疑问,您还可以直接咨询汉源县委组织部(电话:422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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