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妻子是外地人,今天我们到五津政府办理我妻子的户口迁移手续,可是工作人员告诉我相关人员公休去了,没有那人的签字无法盖章,要下周的下周才上班,让我们下周的下周一去签字盖章,公职人员事务繁忙休假本无可厚非,可是为什么离开那么一个人,政府的行政事务就无法开展,这还是便民服务中心吗?请问书记,我妻子的户籍迁移过来需要具体什么手续和程序
网友你好:收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任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
办理农业户口迁移需要的相关资料有:一是农户身份证明;二是结婚证明;三是身份证;四是户口本;五是本组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书;六是土地为被征用证明;七是上墙公示证明书。办理居民户口迁移手续需到县公安局户籍科办理。
网民同志因不知你户口迁移属何种性质,请你到镇政府或县公安局户籍科咨询相关规定及办理程序,工作人员将认真接待并及时办理,若你户口迁移不符合相关政策暂时无法办理,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关政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