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书记您好,我是仁寿县北斗镇石河八组村民,我们村有800米的乡村公路没修,原因是有部分公路要架一座小桥,又不知道国家对于这种800米长和要架桥的有多少补助,现在乡干部又不管,可以说乡干部对于这件事情是不作为的,每次下雨过后大家上街买点东西都是骂骂咧咧的,【骂干部】小孩子上学也都很艰难。我作为本村村民在看了大家给您留了言后都能圆满解决的情况下,相信您是一位好的父母官,也希望你能帮我们村解决这个问题,在此先谢谢您了。
网友:你好!
2012年7月27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李静留言,反映“800米的乡村公路没修”的有关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仁寿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经查,你反映路段属仁寿县北斗镇石河村8社800米未硬化的道路。由于该道路属社道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村、社道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村民委员会,该路段应按照“村民自治”、“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村民筹资修建。由于受益群众对该路段筹资标准等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主干道、岔道、连户路是否同时实施意见难统一,涉及的不同群体筹资额度难统一,加上总体筹资金额大等),致使该段社道路至今未硬化。
目前,仁寿县北斗镇结合该路段筹资总金额大的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县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是在原规定每公里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再给每公里1万元补助;三是责成石河村委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筹资修路的积极性。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对该路段予以硬化。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