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关于办理廉租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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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关于办理廉租房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天涯房客  2012-07-10 22:17 已回复

请问眉山有镰租房吗?怎么办理啊?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啊?希望能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东坡区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7-16 15:48

网友(伍建军):你好!
2012年7月10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李静留言,询问“申请廉租房相关条件”的问题。眉山市十分重视,东坡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廉租住房一二期分配方案的通知》(眉东府办函[2011]190号)文件精神,东坡区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如下:
一、家庭户口所在地为东坡区中心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二、家庭成员需为2人及2人以上,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
四、申报家庭成员之间必须有法定赡养和抚养关系;
五、廉租住房实物分配按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如还有疑问,请直接与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咨询相关政策。电话:028-38118086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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