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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关于彭山县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5-11 01:45 已回复

李书记,您好,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查看一下我的反应:
我是彭山县彭溪镇龙门桥村村民,我们村5组土地已于去年由四名社员代表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彭溪县人民政府代表:秦国华签下《征收土地协议书》,上无时间,无具体的被征耕地面积,数量等等,让我们这些一直在外务工的村民非常恐慌,一直想着等以后老了回家还有一份地可种,不直于挨饿。可惜希望破灭了,在痛惜耗地越来越少的同时也得支持政府的工作。几年前瘫痪在家的父亲更没有了生活着落,母亲一直在家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父亲,同时种点小菜,以补贴一下生活,但是,土地被征用了。母亲想给卧床的父亲申请低保却一直不被乡政府批准,倒是一个村官的健康老人领着低保。现目前是拆迁房屋的时刻了,我于去年7月初合法生育一小孩,拆迁办的人员说是截止时间为去年5月31号,所以,我儿子不能享有安置补助,也没有拆迁过渡费,我就想请问一下,我父亲这样的情况是否合乎低保范围,我儿子是否可以享有安置补助,是否享有过渡费??真的让我很困惑,请解答一下,谢谢啦~~~因他们吹的紧,如果书记无空查阅,我只能电话问问书记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山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6-06 16:32

网友(李女士):你好!
2012年5月11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李静留言,反映“征地拆迁”的有关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彭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彭山县彭祖新城建设,需征用彭溪镇龙门桥村4组(原5组)土地。 2010年12月6日,由时任社长及社员代表6人在协议上签字同意。目前,该社群众房屋已拆迁,并已领取各项补偿,彭祖新城建设项目正在顺利推进。
一、关于你儿子是否可以享有安置补偿和过渡费的问题。经核实,你儿子于2011年7月出生并入户该组,但该组在2011年3月分配发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时,你儿子尚未出生,故不应领取。关于过渡费一事,在你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时已处理。
二、关于其父申请低保的问题。低保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后报县民政局批准,并实行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目前,已将相关程序告知了你。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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