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南市场的摊主,我的摊位是给私人租用的,已经用了4年了,2012年元月城管发来通知说要管理城南市场,要求摊主摊位往后退不用雨伞并且说我的摊位是特殊情况可以搭建铁棚,一个月后城管来说要征收占道费,但我只是用了我租用的摊位,并没有占用公家的,2012年2月28日也就是今天早上10:30左右,城管叫来了一大批人又男的还有女的强行拿走了我的物品,几个男的执法人员还把我的右手弄流血不要我动弹,其中一个还骂人,事后我拨打110,他们不管只是把我送到城管门前就走了,纪委说他们也管不了,我没职业没文化,家里还有小孩才2岁大人还要等我拿钱回去医病,我去取回城管拿我的东西时他们说只罚我50元(当时我身上只有唯独的50,他们知道)并且门卫还要向我索取5元的寄放费,我一个打肉来买维持基本生活的人,一个摊位到底要交几道钱?/、????
房东他们也找过,我自己也找过房东说摊位租给我了我自己想做就做,不做租金不会退给我,到底谁能管这个事??/?
网友(帅悠):你好!
你于2012年2月28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彭山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城管乱执法后我该找谁”的有关情况,彭山县十分重视,责成县城市管理办公室进行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
为彻底治理城南市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2012年1月1日起,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对城南市场进行了综合治理,在治理中,城南市场个别经营户有不服从统一管理,占道经营的行为,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一是工作人员反复进行相关政策解释和宣传,及时当面向占道经营的业主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是对个别经营业主拒不纠正其违章行为的,出具书面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或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
三是做到划行归区,许可占道经营,完善相关手续。
通过综合治理,城南市场脏、乱、差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受到市民一致好评。经核实,在治理中,没有发现城管办执法人员乱收费的行为。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