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安 » 市委书记张彤 » 给我们留一条路:《支路》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给我们留一条路:《支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2-27 21:39 已回复

书记:
您好!首先很感谢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留言。
我是邻水县牟家镇狮台村九组村民:我们组离210国道仅有1000米远,可这路怎么也修不通
村民也都愿意出钱,就是土地要用到另一个队的土地,要从渝邻高速下的涵洞经过,希望政府领导出面组织我们几个组的村民,协调其他组的土地使用问题:让我们组实现几代人的梦想,《通路》谢!我们组9个村民一同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3-28 14:28

网友您好!
对您所反映的情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镇分管交通的领导带领驻村干部与狮台村干部一道,于2012年3月6日组织召开狮台村8、9组村民代表会议,再次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政策,通报我镇公路建设现状,解答村民代表关心的疑难问题,共商狮台8、9组公路建设方案。会上,村民代表再次反映了公路建设中将会遇到的难题,主要是公路建设将占用居委会土地、需经过达渝高速路涵洞等,要求镇、村组织协调相关事宜,其反映的情况与您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现分别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路建设将占用居委会土地问题
根据村民代表规划的方案,狮台8、9组即将启动的公路建设工程属通社(村到社公路)泥结碎石公路。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土地占用没有强制性规定,仅对群众集资投劳修建的通村公路(通往村委会所在地的公路)给予一定补助;“十一五”期间对通村通畅工程(水泥路或沥青路)每公里补助10万元,“十二五”期间每公里补助25万元,而对通社公路没有任何资金扶持。通村及通社公路建设用地及青苗树木补偿等,按照“土地自调、青苗自移、林木自伐、房屋自拆”的原则,由受益村社群众调剂解决。所以对占用居委会土地问题,狮台村支两委将组织8、9组群众,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 则,采取调换、补偿等方式与被占土地居委会村民协调处理,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及居委会干部协助开展工作。
目前,由于公路路线尚未确定,占用居委会土地数量不清、对象不明,所以暂无法协调处理。今后工作中,不排除个别村民不愿调换土地,对此情况,镇、村(居)各级也只能依法办事,协商解决问题。所以对居委会土地调整、调换工作,尚需8、9组群众及网友齐心协力、共谋良策。
二、公路建设经过高速路涵洞问题的处理
我镇在协调处理向阳村、长胜村通社公路建设经由高速路涵洞借道通行问题时,对狮台村可能借道通行涵洞一事已进行口头汇报,高速路管理部门(川东片区)已原则上同意此事,但需现场查勘。目前,我镇已就此事致函川东片区,原定借道通行K1462+700米处涵洞,但由于公路路线不定,不能确定通行哪一个涵洞,所以川东片区暂未派人现场查勘。无论从哪一个涵洞通行,只要确保涵洞安全正常运行,借道涵洞通行就无任何问题。
三、关于通社公路能不能修及如何修的问题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通村通社公路建设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原则,由受益群众民主表决决定,所以狮台8、9组通社公路能不能修取决于8、9组群众的愿望。目前,8、9组群众均希望修通公路,镇党委政府、村支两委也将尽全力予以支持。
目前,通社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是由群众集资投劳解决,交通部门没有任何资金扶持。对群众筹资兴建的公益事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群众自主筹资的基础上,我镇将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予以适当扶持。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规定,群众筹资酬劳占三分之二,上级政府奖补占三分之一,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对此,我镇已向8、9组群众进行了详细宣传,并将积极指导村组开展工作。
通社公路建设是在村委领导下由受益群众按村民自治、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组织实施。自去年以来,狮台村已带领4、7社群众圆满完成了4、7社通社公路建设,村支两委目前正按群众愿望组织8、9组群众推选成立公路建设管理委员会,设立村民理财小组、村民监督小组及纠纷调解小组,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群众协商讨论筹资酬劳方案、公路建设规模及标准、实施方式等具体工作,狮台8、9组通社公路工程正逐步按程序向前推进。目前,由于8、9组群众对公路路线选择存有争议,工程预算难以落实,涵洞选择、土地协商、工程建设等也就难以启动。镇村各级将进一步组织群众充分酝酿讨论,尽快落实建设方案,希望网友也能发挥您的聪明才智,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