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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非法集资 严重严重严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2-20 15:26 已回复

徐市长
您好!
我来自宜宾县横江镇西林村坳田组
在2010年4月的时候,村上开始集资修路(从镇上的主干道至我们村的支道),由村领导发起的集资。说是政府会给出一定额度的补贴,叫我们先集资,等路修好了,政府再拨款,没见有什么相关文件。村里组织的集资是强制性的,按每人每份土征收,每份土地500元,也就是一个人500元,强制执行,凡是不交钱的人,土地收回,谁交钱,这土地就归谁使用。
另外,至今2012年2月18号,那条路现在基本成型,但是有好多地方因为侵占别村村民的土地,没有达成一致赔付,已经被毁坏,至今仍为得到妥善处理。村上再次发起集资,修建从镇上至村上的主干道,铺水泥路。这次集资是每人200元,涉及范围是三个村 。

我想了解一下我们村上的修路补贴是否属实。关于村干部的强制征收是否合法。
忘回复。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县横江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3-30 16:42

人民网网民:
你好!
你于2012年2月20日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徐进留言,反映非法集资修路问题。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强行集资修路的问题
经查:西林村坳田组地处横江镇偏远山区,2010年之前该组一直没有通公路,在群众多次强烈要求下,村两委根据坳田组的实际情况,于2011年3月3日主持召开社员大会,会上就修建公路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经全体参会社员讨论并一致通过,决定新修一条从凉水组至坳田组的社道公路,公路全长1.5公里,总投资约14.3万元。其中:群众集资57000元(按114份田土集资,每份田土500元),剩余部分由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解决。该公路已于2011年10月完工并验收合格。修建公路的占地问题由村民协商解决,资金的管理使用由本组理财小组负责,村两委协助作好相关协调工作。
二、关于占用别村村民土地修路没妥善处理的问题
经查,在修建凉水组至坳田组的社道公路时,没有占用其它村的土地,只占了本村凉水、坳田组土地。对凉水组的几户占地纠纷问题,通过镇、村协调之后,现已妥善处理。
三、关于反映村道硬化,人平集资200元的问题
经核实,为了全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村两委于2012年1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决定对从张窝村大田组至西林村大华组公路进行硬化,公路全长3公里,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群众集资20万元(按全村1000份田土每份200元集资),剩余部分由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解决。硬化公路相关申报材料已报送到镇政府备案。为确保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村成立了理财小组(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组成)对硬化公路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此项工程目前正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可望年底完工。按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规定,该项工程资金来源是农户出资一部份(包括投劳折资)和财政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因此,集资修路既有政策依据,又是村民自治的高度体现。
综上所述,网民反映的社道、村道均属于民生工程,属群众公益性事业建设。经核查,西林村两委干部在此项工作中没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新修公路和村道硬化工程都是严格按照群众意愿和相关政策规定实施的。对于你所反映的问题,镇政府将继续跟踪,在改善民生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切实为民办好事、服好务。

宜宾县横江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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