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攀枝花 » 市委书记张正红 » 请刘书记我们督促相关单位修复下出行的道路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建言 咨询】请刘书记我们督促相关单位修复下出行的道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2-19 22:23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看我的一点建议,因丽攀高速经过小攀枝花兰建矿生活二小区,从兰尖生活区一区原邮电所至兰建矿二生活区该地段因施工以及每天大量的重车经过,造成该小区公路路段破烂不堪,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作为该生活区的居民常常苦不堪言,更有老人、学生经常路过此处,糟糕的路况,经常使得车辆在途经此路段时,在行驶时离路沿石靠的很近去躲避多处路面上的坑洼,这给行人在路上行走时造成了极大的不便。遇到下雨天,从我们生活区走到公路那一段基本上是旧房拆除后的土路就会变得泥泞不堪,我们迫切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来为我们将此路段修复一下,即使是用碎石填充一下,再用碾压机碾平也可以缓解一下当前的情况。我们也万分感谢。
要是能一起修复密地派出所十字路口的两处大的坑洼就更好了,该路段是前一段时间矿业公司在进行厂区道路改造时,经常有超限超载大车途经此路口处碾压造成的。
感谢书记为我们老百姓做实事。做好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5-24 11:05

网友:您好!
您所提交的留言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因丽攀路建设施工等原因致使兰尖一生活区原邮电所至兰尖二生活区小区公路受损严重,给过往行人带来不便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确实存在。在此,我们表示深切的歉意。
该路段破损原因一是因丽攀路C9合同段施工的所致,目前,该段道路已由C9合同段按照“原规模、原标准、原功能”的原则进行了还建。二是过往载重车辆长期碾压所致,现拟由市、区两级政府协调该路段权属部门及职责划分将该路段纳入下阶段城市道路改造范围,以彻底解决该问题。同时,协调市区涉事单位(部门)会同矿业公司、丽攀公司等大企业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以暂时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二、关于密地派出所十字路口道路破损点(两个大坑)修复的问题
经多方核实,市城管局等有关单位(部门)根据矿业公司厂区道路改造推进情况,及时对该破损点采取深挖、扩充等道路修复工艺进行了修复。目前,该问题已妥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