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洋丰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及加班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我们几次申诉仲裁,可人劳局就是不理不采,推三推四,询私舞蔽,我们无法维权自己的权利,请书记做主给我们一个维权的通道。
网友:
您好!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四川雷波洋丰肥业有限公司自2010年5月投产以来,招聘的员工按国家法律法规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开展岗位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员工的各项保险按照政策规定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中心和就业局进行缴纳(可到以上单位查阅)。员工上班时间实行三班倒,每班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加班和出差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我局从未收到您的申请,请您直接到我局反映或拨打电话0834-882247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