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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咨询】邮局取汇款单要求买日用品才取汇款单是否合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金大彪  2012-01-12 10:51 已回复

领导你好!首先祝你新年快乐!其次我想反映个问题,在邮局取汇款单时邮递员要求买一些日用品才能取,问他为什么他说上面每年有十几万的任务,这样做是否合法,希望能解决哈问题。感觉是变相强买强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邮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1-18 09:43

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问题,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鼓励、要求邮政利用网络优势,开展连锁配送业务,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武胜县邮政局自开办邮政服务“三农”业务以来,就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各网点,要求从事邮政服务“三农”的委代人员,只能按客户需求自愿购买,绝对不允许向用户强行搭售分销产品,并与之签订了《邮政业务委托代理合同》,其中第7•2条明确规定“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邮政业务,遵守邮政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范,服务标准,通信纪律,服务纪律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自觉维护邮政信誉,办理好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各项业务及服务,不得拒办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业务。根据《邮政业务委托代理合同》第10•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B、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对方信誉的行为。”
由于您留言中没有指明是哪个网点的搭售行为,因此我县邮政局正在紧急清理,同时再次在武胜县邮政局办公网上发全局用户进行重申:在邮政服务“三农”工作中,若再次发生搭售行为的委代办人员将与之解除邮政业务委托代理合同。
感谢您对邮政事业的支持与监督。如您仍有疑问,具体详情请咨询县邮政局(0826-623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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