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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城市道路凭啥划线停车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0123a  2012-01-09 21:18 已回复

城市道路在路边划个线,只要有车来停就有人收费,究竟是谁的蛋糕?跟周扒皮一样,老百姓用个车,就遭层层扒皮,都是什么玩艺儿??

近来,在没有任何公示、提示、预告的情况下,城内大十字、小十字、西门坡、新桥等原来可以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临时停停车的地方出现了许多收费的人员。随后,不少车主就此展开话题,大家对收费是否合理、收费属何性质等作了讨论。对此作法众说不一。
城市道路莫须有地增加了车辆的额外开支;不论车主以前每年缴的养路费还是现在所交纳的燃油税,以及其他各项税费,这些税费本来就是缴纳给国家,用以修建和维护城市道路的,缴了这些费用就享有概括的路权(包括通行权和停车权),那么只要在指定区域,不影响他人的情况,就可免费停车;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如同人行道和广场上的公共座位一样,免费是必然的,所以临时占道停车也不应收费;不少朋友认为,道路是公共资源,任何个人和机构无权随意占道收费,这些占用公共资源的收费进入了谁的口袋?由谁来监管?是否应该将其公布于众等等。况且,在车辆的管理责任问题上,占道停车对车没有保管的义务,对于在占道停车场发生了车辆丢失、人身损失等情况,占道停车收费人员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实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车收费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垄断性经营性质的服务收费,比如车站、码头等,另一种则是非自然垄断性经营性质的服务收费,比如商场、娱乐场所、宾馆等。并没有路边临时占道收费的有关规定。
国家发改委2004年公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64条明确,机动车停放费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由经营服务单位收取。协管队(包括交J)和政Z府F都不是经营服务单位,不应收取这种费用。
个人认为,占用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次干道设立停车位置,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属于国家行政性收费,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同时,行政机关的所有活动已经有国家税收支持,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行政部门不能拿它搞经营,如果再在停车场收费,甚至作为下岗人员或残疾人就业的途径,就可能是重复收费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肯定会呈高速增长的趋势,停车难是一大难题,设置占道停车位是妥善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此事关系到各阶层市民切身利益,还关系到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认真对待。
建议:
一、停车位应实行免费停车服务。国家发改委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第八条规定,“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驾驶员们为了躲避停车费而不得不乱停乱放,既影响交通畅通,也不利于市容市貌的改善。
二、对于拟设立的占道停车位置,政Z府F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主管部门、收费机构的详
细资料,方便市民查询,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三、在拟新设置占道停车场所之前,征求人大代表们政协委员的意见,并与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协商,还要征询该路段居民和有关
商家的意见。
四、收费要依法进行听证,并且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收费的收支情况,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委群工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2-0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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