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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办理农村医疗保险搭配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12-03 11:10 已回复

最近蓬安县风石乡卫生院在村民办理农村医疗保险时,要求村民人平需要买100多元的药品才给办理。才返还去年该返还的款项。有的家庭根本不需要药品。请上级主管部门尽快核实情况,制止这种乱搭配,伤害农民的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安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1-04 17:34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11年12月3日11:10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袁书记留言,反映“新农合参保”的问题。此留言收悉后,我局庚即交办给县卫生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于您:
针对您在留言中反映的情况,县卫生局组织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到凤石乡卫生院进行了实地调查,并走访了当地群众,没有发现凤石乡要求农民在购买到人平100多元的药品后才办理医保的现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农合个人筹资作为基金存入个人家庭账户,是不能退还的。2011年全国实施门诊统筹前,农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存入了个人的家庭账户,由家庭成员共享。2011年实施门诊统筹后,以前建立的家庭账户自动取消,原家庭账户中没有使用完的资金,可冲抵门诊或住院自付费用部分。个别群众认为可以返回上年的相关款项,是参合农民在门诊统筹报账过程中产生的误解,县卫生局已责成凤石乡卫生院加大对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消除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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