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家在彭山县江口镇彭祖山(在上大学的时候把户口签到了现在就读的大学)。
现在老家在搞彭祖山景区规划,会有拆迁和补偿,但是听说我这样身份的不能享受我们村村民的待遇。
就了解,李书记你在就黑龙滩开发项目赔偿事宜中说过“大学生的安置原则:在校大学生无论户口迁出与否都享受安置政策”。
请问我这样的身份,到底能不能的到我们村村民相同的待遇?请回复,若书记忙,那我可以再问问其他书记,谢谢!
网友:你好!
2011年11月21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李静留言,反映“彭祖山搞景区规划,农村大学生能否得到补偿”的有关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彭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向你回复。
目前,彭祖山文化旅游项目江口镇景区规划尚在编制当中,安置区规划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彭山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正在着手前期准备工作,将启动安置区征地拆迁,但还未召开征拆动员会及宣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在校大学生享受的征地拆迁待遇,应按照《彭祖山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四条“拆迁安置”第四款“安置对象”规定:户口迁出的现役义务兵、劳改(教)人员、在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和轮换工(只安置回乡老工人1人)符合安置条件,与“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成员”享有同等补偿安置政策待遇。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