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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渠县老师收取补习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11-15 22:40 已回复

王书记:你好!
现在渠县老师还在收取学生补补习费,初中150元,小学100元一个月,一个月只有四次补习,是在星期天及学生上自由课时开始,根据国家要求,减少学生费用及学生压力,这是不应该,现在成为变相收费,请领导抽空调查一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渠县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1-22 09:59

关于群众反映渠县教师
收费补课问题的调查报告

11月18日,人民网登载了群众写给渠县县委王书记的信,反映“渠县教师还在收取学生补习费,初中150元,小学100元一个月”的问题,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随即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鉴于该反映问题没有具体指明是哪一所学校的教师收补习费,调查组选取了渠江镇第一小学进行实地调查,分别随机抽查了渠江一小各年级部分班级,调查了一年级二班学生杨亚西、贺林锴;二年级七班学生宋欣蔚、杨文韬;三年级十班学生张瀚月、蔡家恒、邹缓;四年级四班学生金兰茜、杨长合;五年级七班学生张越、李浩然;六年级六班学生李雪莲、燕亿,他们均证实:老师没有组织学生收费补习,也没有收取每月100元的补习费。询问了三年级十班班主任李娟,数学老师郑成凤;六年级二班班主任杨小渠老师,没有发现每月收取100元补习费的问题。调查组随机电话调查了一年级学生家长赵鹏(13882847790)刘小梅(15228009839)、万中元(15281832351);二年级学生家长蒋玲(13882830616)、周茂兵(13208218887);三年级学生家长吴念秋(18982837555)、郭有林(13882851010)、毛苑(13281717588);四年级学生家长刘芙蓉(18781811568)、张燕(13002855599)、肖渠(13568193875);五年级学生家长张艳(15196896883)、徐莲(13438577810)、李小飞(15348269638);六年级学生家长陈卫国(13778377253)、杨伟(13778371384)、叶芳(13882820275)等20多名学生家长,他们均证实老师没有收费补习。
对教师收费补习、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问题,教育局历来采取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如2010年下学期渠县三中教师李洪成和王奎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在学生家长中收费、2011年上学期涌兴中学教师王可军和王成军收取学生补课费、2011年暑假静边中学教师刘威给学生补习并收费、2011年下学期渠江镇第三小学教师刘洁涵和刘渠给学生补习并收费、2011年下学期渠县中学教师鲁隆贵乱收学生费用等,教育局分别给予了行政记大过和行政警告的处分。
对群众反映教师违规收费补习的问题,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加强师德建设,强化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违规收费补习行为。

渠县教育局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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