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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渠江涨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9-14 15:36 已回复

新南门年年涨水年年搬家老百姓都怕了,渠江河道不治理吗,我住在新南门10年从来没拿到过补贴,请问什么时候渠江才治理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2-01 09:00

网友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洪水受灾户补贴问题,我局及时咨询了民政、救灾等部门,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财政部和民政部制定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2010年来,我区仅对农村的洪水受灾户进行了救助,没有对城区洪水受灾户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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