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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谁出租了市民的广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8-31 14:50 已回复

尊敬的翟书记:近几个月以来,每天傍晚19:30至21:30分,城南大道凉山民族体育场东门外一大片广场就被人围了起来,用于办轮滑培训班,没有给他们交钱的人都不能进入这一片游玩,其理由是“他们每年给州民族体育场交了2万元承包费,因此他们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这片广场”。这片广场是政府投资修建的开放性公益场所,州民族体育场有什么权利将场地出租谋利,并剥夺广大市民的使用权?此外这些人是否办理了工商、税务等合法证照并依法纳税,请翟书记管一管,尽快把广场归还给广大市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民族体育场临时管理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1-03 16:06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凉山民族体育场临时管理办公室答复如下:
2007年11月,为落实凉山州体育局“惠民行动”,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推动全州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凉山飞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在广场上组织了轮滑运动,许多家长看后都把小孩送来训练,为广场带来了蓬勃生机,给西昌增加了一道风景线。因受训人员多数是3-8岁的儿童,混杂在人群中练习给小孩和行人的安全带来隐患。经凉山飞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与体育场临时管理办公室协商并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在不影响广场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围出一块场地训练,每天两小时,若遇政府活动或特殊情况暂停训练。
2009年,凉山飞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与体育场临时管理办公室协商后,将训练计划转交给凉山州轮滑协会李荣辉继续实施,并将位于体育场东五区的楼梯间租用于办公和堆放器材。广场收取的租金主要用于维护广场公共设施、秩序和环境卫生。经查,轮滑协会圈定的培训面积超出约定范围,体育场临时管理办公室已对他们提出书面批评,要求及时整改。
感谢大家对凉山民族体育场的监督,我们会不断改进和加强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整洁的休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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