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国务院规定,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 退休人员从2011年元月起发放生活补助费,去年政府拖欠到春节前两天才发,由于物价上涨,我们是吃了亏的。今年又过去七八个月了,物价不断上涨,你们还要拖到什么时候才发?希望市长能与我们在线对话,回答一下不能按时发放的原因,谢谢您了!
网友留言
网友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省要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率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目前,我市已全部实施兑现。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目前,我市也全部实施到位。在前二步实施时,均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了生活补贴。
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在第二步实施时,市上要求各区市县统筹考虑其他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的待遇,各区市县采取预发的方式给其他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发放了补贴。今年8月25日,省上组织召开了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全面部署了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工作任务,并要求今年底前全部兑现到位。目前,我市正抓紧研究拟定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待省上批准后将及时组织全市正式实施,确保按省上要求的今年年底前全部兑现其他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