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上海复地集团在彭山县征地作商业用地的问题。
一、 被征地补偿分配问题,尤其是在对自家林地(有林权证)、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的征地补偿是应该按照自家属地来分别补偿呢,还是要全都以集体财产的形式按集体户口来平均分配呢?
二、请问这次上海复地集团在彭山县征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是多少?是如何补偿的?是按户口平均补偿呢?还是按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所拥有的耕地面积和实际损失来进行补偿呢?(也就是说有土地的补偿多少?有户口没有土地的又补偿多少?)
三、请问这次征地拆迁所涉及到的,本地出生、长期在本地居住并拥有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升学迁出户口的本地常住人员将如何给予补偿与安置?
四、本次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是否过低?(砖木结构瓦房280元/平方米,泥砖瓦房220元/平方米等)这样的补偿标准符合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吗?
网民:你好!
2011年6月16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蒋仁富留言,咨询“上海复地集团在彭山县征地补偿安置”的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彭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向你回复。
一、关于被征地补偿分配问题,尤其是在对自家林地(有林权证)、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的征地补偿分配问题。农村林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土地权属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地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是集体的归集体所有,是农户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归农户或个人所有。土地及集体附着物补偿款的分配由农业社按符合分配条件的人口分配。
二、关于上海复地集团在彭山县征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是多少?是如何补偿的?彭山县2011年征地的青苗补偿费是对除果园、桑园等园地外种植常规农作物耕地的青苗补偿,征地遇大春或小春每亩青苗补偿费1000元,耕地面积以现状实测为准,青苗补偿费的分配由农业社分配,原则上分配给征地前土地的承包经营者。
三、关于征地拆迁所涉及到的,本地出生、长期在本地居住并拥有土地使用权,或由于升学迁出户口的本地常住人员将如何给予补偿与安置的问题。原籍在农业社,因读书迁出户口的在校学生、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大中专生毕业1年后未被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且户籍迁回原籍的,可参与所在农业社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和安置。
四、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是否过低的问题。2011年征地时,彭山县还未出台新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按彭山县人民政府彭府发〔2008〕13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