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永南路的拆迁户,政府来帮我们解决遗留问题。主要的是办产权证,通知我们去办,结果我们去把税交了又不发给我们了 说要我们差开发商的钱必须交清。开发商差我们的几年的房租违约金就不算,我们问他为什么不算,他叫我们找政府现在我们就问一声,如何帮我们解决,解决不好我们就上报光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永南路拆迁户办产权证需交情余款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庚即责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向您答复如下:
经调查,永和路(原永南路)项目于2004年立项建设。由于原开发商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形成烂尾楼,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从维护广大群众基本利益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解决永和路遗留问题。根据县政府处理永和路问题工作组的会议纪要“此次办理‘两证’工作不涉及解决违约金,老百姓可依法维权或依法向法院诉讼”的精神和过去解决烂尾楼的有效方法,确定此次办理“两证”按合同结算收取余款。所收余款存入遗留问题处理尾款账户,为以后法院处理提供可执行的款项和解决永和路其他遗留问题。请群众支持与理解,按合同补交余款,涉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