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我是大榆镇小榆村的,08年地震我的房子受损。当时有没有钱修。到了09年底我才东拼西凑有了一点钱开始动工。可是到了镇上却不给批准。然后我找到县有关部门鉴定,
《有相关相片及资料存档为证》鉴定为危房。况且我是在原宅基地重建,为何镇级部门就不给办理呢?到了现在我的房子已经建好两年了,自己辛辛苦苦在外面打工挣的血汗钱修的一个窝到了现在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呢?自己闲下来想一想就觉得想不通。政府部门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到底是服务啥啊?有没有了解过人民的需要。
网友你好:
经查,你家所处的大榆镇大、小榆坝属洪城新区开发范围,尤其是小榆村属工业园区用地范围。根据射洪县人民政府【2008】5号通告,大、小榆坝一律不准新、改、扩建房屋。你于2009年年底,未通过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原基进行房屋改、扩建,属违规建房。根据通告精神,不予办理两证。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