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母亲是城南镇农机局的一名退休职工,父母亲离异,母亲未能分任何财产。我的抚养权归我母亲,可以说我们是居无定所,租的单位上的房子住。
母亲一个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维持全家生计,只够吃。面对房产的突飞猛进,我们很是无奈,现在国家有廉租房一政策,不知以我们家的条件是否符合廉租房的条件。
期待领导的回答!由衷的感谢!
此致
敬礼
罗紫文
人民路南段(西门木料旁)
11.04.19
网友您好!
根据中、省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要求,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廉租房主要供应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主要供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符合相关“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轮候、批准”等程序,区分不同保障对象,将保障性住房分配给符合相应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具体情况,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了解。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