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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有强制农民交钱修路这一说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3-31 14:09 已回复

书记,你们好,我是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石板镇观音村七组的一名农民代表,我们这里的村书记强制要求交费修路,春节之前要求每个农民交700元,春节之后要求每个农民交750元,一户村民按三口人来计算,就相当于至少要交2250元,如果不交就不办理一切手续,比如婚、嫁、上学等等需要村上盖章或出手续的,都不给我们办理。如果再等到5月份不交就要收迟纳金,请问能这样强制要求农民的吗?而且修的那条路,对农民根本没什么用,农民要求修对农民有用的那条路,村上领导反而不同意,这是是村委书记自己的主意?还是说有什么文件,希望能帮我们村民讨回一个说法!在此我代表村上所有村民对书记您表示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4-18 10:45

尊敬的网友:
  你好!
  关于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反映简阳市石板凳镇观音村强制农民交钱修路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修路集资问题
  1、观音村地处石板凳镇偏远地带,群众交通运输十分困难,经村社干部、党员代表、议事代表会议通过,本着群众集资一点,上级补助一点的办法,硬化该村路面。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彻底改造该村4.95公里道路,原计划人均集资500元,其中300元用于修建2.1公里的水泥路,200元作为1、4、5、6、7五个社的碎石路款(注:由于修建水泥路款尚未收齐,因此碎石路修建暂时还没有开工)。
  2、根据2010年上级的奖补政策要求,碎石路不在享受奖补范围内,该村两委又召开村社干部、党员代表、群众议事代表大会商定,将原规划的2.85公里碎石路面改为修建水泥路面,因此造价提高,人均集资也就增加了200元/人,即2009、2010、2011三年该村人均集资700元,共硬化路面4.95公里。
  二、关于反映的集资与办理结婚手续相捆绑的问题,根据现行政策,办理结婚手续不需要镇、村签章,故反映情况不属实。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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