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翟书记:我家就住在航天大道东段北则,距新建的“阳光学校”仅三百米左右,但划定入学范围时却被划到二公里以外的九小、六中,因此不能享受《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关心,让我们这一段的孩子也能就近入学,受到“阳光”的普照。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西昌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按照《西昌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意见》(西教〔2010〕121号)规定,西昌阳光学校招生范围为:航天大道(航天大道东河桥至阳光学校段)以南,海河(民族风情园至西郊乡尤家屯村7组段)以北,东河(航天大道东河段至民族风情园段)以东,西郊乡尤家屯村7组所属范围以西。
“就近入学”是相对就近入学,留言中提出的航天大道东段北侧义务阶段学生入学原本属于九小、六中招生范围,未划入阳光学校招生范围的原因是:
一、为了将相邻的九小、六中、阳光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合理整合,得到充分利用;
二、划片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是以大道、河沟等明显标志为依据。若把航天大道东段北侧划为阳光学校招生范围,就会连成一大片区域均应纳入阳光学校招生范围,目前阳光学校从师资、设备设施等各方面都不能满足,同时原有的周边学校的教育资源就会失去它应发挥的作用;
三、阳光学校除招收城南新区一部分学生外,还要招收一部分西昌市籍农村小学毕业生,使农村学生同样享受到优质资源的服务,这也是实施教育公平的需要。
请你理解,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