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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坛同镇领导贪赃枉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2-25 22:55 已回复

王书记,你好!我是邻水县坛同镇百灵庙村的村民,坛同镇党委政府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私自任命无文化,无纪律,不受群众拥护人为文书,坛同镇政府和党委实行了一手遮天,欺压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多个村委组织的腐败,上报的村委人员名单跟实际村委人员不相符合,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狸猫换太子”的剧情,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这件事,盼望王书记您能早日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去调查,了解实际情况,还我们农民群众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邻水县坛同镇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4-02 11:52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邻水县坛同镇党委、政府调查核实后回复如下:
现任坛同镇百灵庙村文书是周仁树,于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被坛同镇党委政府聘任该村文书,2007年12月被该村村民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2011年1月被坛同镇党委政府聘任为该村文书。该村现任支部委员谭显志(书记)、周仁政、陈阶祥,是经过该村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该村现任村委会委员周云(主任)、陈建琼、廖贵明,是经过该村村民选举产生的。至于该村文书的聘任,是镇党委政府办公会研究,根据工作需要来决定的。
镇党委、政府在该村的干部(文书)任免问题上,综合考虑了个人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是以村上实际情况和全镇工作大局为出发点,作出的严肃、慎重决策,深受广大党员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符合上级组织人事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共邻水县坛同镇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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