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书记 你好!打扰你了,我昨天中午向你反映的部分学校补课问题,没想到你那么早就给我回复了,谢谢您了, 学校补课问题希望你能够完全制止,学校补课的比如说九中的高一,好像他们说的九中高一这次放寒假要补课
据查南充九中在放寒假后安排高一学生补课是实。区教育局纪委及监审室人员立即前往南充九中,责令南充九中于2011年1月26日停止补课并妥善安排学生放假事宜。根据区教育局通知,学校放假时间是2011年1月22日,南充九中组织高一学生补课4天,没有收取寒假补课费,再查学校财务帐目,未查出南充九中收取晚上和星期六补课收费的实据。
区教育局在2011年1月7日《关于2011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寒假是学校教学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各校(园)要合理安排师生假期生活,让全体师生度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假期。不允许在假期举办任何形式的集体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高三补课按有关规定报批后进行。禁止公办校(园)将学校的教室、设施设备等教育教学资源租借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从事补课或联合办班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