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成都特岗教师——大邑特岗教师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就业 咨询】成都特岗教师——大邑特岗教师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0-12-27 10:22 已回复

我们是大邑县2008年招募的“特设岗位教师”属于我市三圈层特岗教师,是我市组织开展的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中的“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希望有关部门落实以下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教师[2009]1号)关于“二、提前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工作安排”
三、按照《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成教人〔2007〕32号)中明确规定我市”三圈层特岗教师”享有如下政策:“农村特设岗位教师享受的政策”的第2条关于规定“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人事部门批准,由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市人事、教育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我们怀着对这份文件希望在农村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兑现以上文件的政策。那么当初给我们的承诺就形同虚设。对于复杂的社会来说我们只是单纯的希望政府能够让我们信任和依靠。我们按照当初政府给我们的承诺扎扎实实的在一线岗位上干了尽三年,吃的苦比在编教师的多,做的工作比在编教师的累,待遇比在编教师少的多。但是从来没有计较过,为的就是能有好表现,受到领导的好评,得到编制。但现在却前途渺茫,青春已见消逝马上随同特岗的四年就要走完。以后的路在哪里?希望您能给我们正面的回复和帮助. ——大邑县2008年全体特岗教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1-10 16:23

网友,您好!您关于落实特设岗位教师相关政策的留言,现由大邑县答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按教师〔2009〕1号文件规定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工作安排问题
经查,您所引用教师〔2009〕1号文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中所指的特岗教师是西部各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教师(简称“省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我省特岗教师计划的实施范围以我省“两基”攻坚县为主,适当兼顾一些缺编较多、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成都市所有区(市)县均未纳入省特岗教师计划实施范围。
您所反映自己为大邑县2008年招募的“特设岗位教师”,现服务期满要求安排工作一事,经查您系我县2008年根据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8〕111号)精神招募的特岗教师(简称“市特岗教师”,服务期2年),不属于教师〔2009〕1号所指的特岗教师范畴,不能按教师〔2009〕1号文件规定为其服务期满安排工作。
二、关于是否按成教人〔2007〕32号文件规定落实相关政策问题
我县2007年招募的“市特岗教师”已于2009年7月满2年服务期,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已于2009年8月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成教人〔2007〕32号)规定,对服务期满的8名市特岗教师进行了综合考核和审核,考核审核合格的6名特岗教师已聘用为学校正式教师,享受我县中小学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根据成人办发〔2008〕111号精神,我县2008年8月公开招募特设岗位教师共30名,服务期为2年,从2008年8月起至2010年7月止。成人办发〔2008〕111号文件和当年的《成都市“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协议书》均无将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的规定,2008年招募的市特岗教师不能按成教人〔2007〕3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根据成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青团市委《关于印发〈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发〔2009〕8号)精神,市特岗教师2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批准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我县有25位2008年的“市特岗教师”自愿申请继续签定聘任合同,现继续留在我县中小学校任教。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