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南充顺庆区李家镇农民咨询农村买农保的事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咨询】南充顺庆区李家镇农民咨询农村买农保的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9-10 11:36 已回复

南充顺庆区农村买农保去年壹佰一年,今年就变叁佰一年了,这是为什么?物价涨得这么快吗?
子女不买农保,父母即使年满60周岁也不能领取,有这样的规定吗?
请问这个是什么政策,哪里什么文件规定的?一二十岁的子女要想父母满60岁能领取农保,就必须一直买,去年是100 今年300 明年呢?后年又会是多少?这样子女买到60岁的时候需要多少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9-11 17:06

匿名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站提出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你提到的农保由100元变300元问题。100元和300元是城乡居保(原新农保)的缴费档次,从2011年顺庆启动新农保以来就一直存在,城乡居保所定的缴费档次是不受物价影响的,参保人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或300元都可以。如果你自愿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纳的保费将全部计入你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正常缴费还可以享受政府补贴,在领待时按个人账户总金额计发养老金。
二是子女不买农保,父母年满60岁领取养老金问题。在2011年顺庆启动新农保后,规定1951年7月前出生的居民可免缴保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其子女需要参加新农保,父母方可享受。但这条规定已于2012年取消,依据目前的政策,子女参保与父母参保没有任何关系。
另附我市城乡居保相关政策:
参保对象及手续: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或乡镇劳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年•人。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顺庆区统筹城乡另增加2500、3500元、4000元3个档次,缴费补贴为缴2000元补140元;缴2500元补180元、缴3000元补220元、缴3500元补260元、缴4000元补30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 女的家庭)夫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不低于最低标准(100 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75元。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
(一)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和一 次性抚恤金。
1. 丧葬费发放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本人4个月基础 养老金标准计发丧葬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条件死亡的,按3个月全省公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丧葬费。
2.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本人 8 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条件死亡的,按 7 个月全省公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条件死亡的,其计发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总额不超过本人已缴纳养老保险费(除政府代缴费人员外)。
(二)参保人员在死亡后 3 个月内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方可享受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在规定的火化区内不按规定火化的,不享受丧葬费。

如仍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南充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0817—2810330
顺庆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0817—2662769
感谢您对城乡居保工作的关注,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