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府领导:
死者唐友余生前家住乐至县石湍镇朝阳店高桥村4社,2014年9 月13日在成都市打工死亡,生前由母亲李文淑在村上买了农保,小额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家有父亲唐仁安,现年84岁,多年老病在身,没有劳动能力,吃了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两样钱只能购买药品。母亲李文淑,现年82岁,有严重心脏病,随时有生命危险,靠李文淑做庄稼维续二人生活。近几年政府强行要求给儿子买几种保险(农保,小额意外伤害保险等),不买保险就领不到国家发给保命农保钱,我李文淑只好卖粮给儿子唐友余在村上买了农保,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才领到唐仁安低保两人的农保钱,唐友余2014年9 月13日死亡火化后我领回家安葬,我和大儿子唐友富把唐友余死前所有资料和我李文淑身份证复印件去找乐至县人寿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人说把资料放在讨论后答复,过几天后保险公司说按资料不能赔钱,我把资料带回家后,村书记张运伦来把所有资料拿走,2015年1月4日保险公司说赔了4000元,是村书记张运伦用李文淑身份证复印件在石湍邮局储蓄所新开帐户加了密码,保险公司2014年11月12日把赔唐友余小额保险赔的4000元汇入张运伦用李文淑身份证开的银行帐户上。到现在书记张运伦都没有把钱给我,张运伦说保险公司没有赔钱,请问政府领导,这样的钱该哪个想用。
乐至县石湍镇朝阳店高桥村4社 李文淑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