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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崇州滨河路派出所对受理事件拖延一年未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zzy1962  2015-10-27 18:27 待回复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三岔镇冯卫民,通过经常同我合作的车师傅郭师傅取得我联系方式,几次联系后我开始同冯卫民进行生意交往。前两次交易,冯卫民交付货款及时,不曾有欠款。第三次交易,冯卫民就拖欠了5590元货款未交付。考虑生意讲长久,生意伙伴应有足够的信任,我没有催促太多,也没想太多。但第四次交易,冯卫民主动联系其需要货物,之后就出现了问题。
2014年7月13日在冯卫民的催促下,我联络司机张振荣(车牌川R43782)自广元市剑阁县田家乡赵正银处收装一批货物(油菜籽两万多公斤)运往成都。在冯卫民的联络下,7月14日早六点货物送至成都市西江榨油厂交付,油菜净重26570公斤,价值148790元,冯卫民当场支付车司机3350元运费。后冯卫民找理由未及时支付这145440元货款,7月15日上午同冯卫民联系,冯卫民就讲他出差到湖北,会尽快将货款汇款到帐。当天下午,冯卫民的手机(电话13219067684)就关机拒不接电话,不回信息。7月20日,委托张振荣前往成都西江榨油厂,联系到接收货物的李茂西老板(崇州崇阳西桥15组人),李老板讲15日当天就将货款支付给了冯卫民,这批货与他没关系了,应该找冯卫民,找冯卫民支付。
(冯卫民,据后来慢慢才了解到,这个人品性不端。冯卫民从事食用油加工和粮食倒卖生意,生活中与其爱人已离婚,基本不在家里生活,家中只有父母和已离婚的爱人,因其生意上的问题,常有人到家中找他,却影响了他家人的生活,他有一女儿,已成家,据了解也是因为这种情况,他女儿对他成见较深。)
在联系不到冯卫民的情况下,我认为他有诈骗的嫌疑,故选择报案。2014年7月至今,我反复走在报案和起诉的路上,但一年多过去,仍不能走上正常的起诉道路,甚至不知道为什么不能走上起诉的道路。回顾一年多的历程:
2014年7月21日我让二儿子在网络上向成都市公安局报案。
2014年7月23日我到崇州滨河路派出所报案。
2014年7月30日我到崇州滨河路派出所取材料。
我通过生意伙伴想冯卫民追回了6万元,还有9万余的欠款。
2014年10月26日到崇州滨河路派出所和效能办,未果。
2014年11月20日到崇州滨河路派出所询问进度,未果。
2015年3月2日,我带着休假回家的二儿子到成都,未果。
2015年7月6日到崇州滨河路派出所和公安局稽查科,未果。
2015年10月12日再给稽查科打电话咨询,在稽查科的督促下,派出所让我去给我结果,到目前仍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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