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你好,冒昧打扰到你。我是绵阳市三台县塔山镇金刚村村民,因绵西高速现在途经我村,我家今年刚建好的房屋必须拆迁,我们是因该支持国家的建设,但是三台县镇府发的文件是:三府办发[2015]39号文件赔偿价格,砖混每平方米730,砖木每平方米550土木每平方米430,简易每平方米160,我们塔山镇去年,今年的商品房最少的也在2000以上,门面宅基地10几万一个,我们农村的房屋难道连一办的折价都不到吗?请问政府制定的这个赔偿价格是以哪一个地方的房价作为参照制定的赔偿文件,请书记解开我们村民的疑惑,盼回复!!!你的市民焦急等待中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三台县关注回复。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6年1月18日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网友,你好。按照《绵西高速公路三台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你所指出的顶楼盖瓦房的所有构造补偿价格、拆迁户补助费在文件中均进行了明确。在拆迁过程中,我镇工作人员均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程序进行补偿。目前,你户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感谢你的支持。
中共三台县塔山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