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8月22人在甘孜州泸定县城区-成武路(誉马酒店)划线车位内停车,停车大约1小时,支付停车费6.5元。期间被其他车辆剐蹭,剐蹭车辆逃逸,该停车位属泸定县时代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经与该公司停车场管理员及负责人协商拒不负相应责任,且负责人态度恶劣,称我只管收费不管赔偿,不服的话走司法程序,相关的监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既然收了停车费用,肯定要付相应的管理责任,哪里有这样的恶霸条【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