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疫情前购买的雅安市房子,疫情几年,经济不好压力大,一直空置未装修,物业费不能给优惠些吗?物业公司铁面无私说收房、未收房都是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经济这么紧张,我们也不说不交,一直在商量优惠力度,四五千他给我优惠一两百,网上一查,别个地方优惠30-50%,大家都相互理解,各自退一步嘛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在问政四川平台发表题为“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有优惠?”的贴文,咨询“疫情前购买的雅安市房子,疫情几年,经济不好压力大,一直空置未装修,物业费不能给优惠些吗?物业公司铁面无私说收房、未收房都是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有优惠?”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做好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做好业主的协调沟通工作。
若您还有其他物业方面的问题,您可致电0835-3588225反映、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