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波书记:我是市中区一名在农村从教三十年的小学教师,今年54岁。从教以来兢兢业业,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得到家长、社会、学生的好评。
我正积极创造条件,按以往政策只要在农村从教三十年,今年就可评副高,哪知道前段时间区教育局说是要把条件改为“22+3”即农村干22年,加上要在城区学校交流3年。这评选条件改得好突然,我们这些老教师都五十多的人,咋办嘛?今特向市领导求助。万分感谢!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学校继续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