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在阆中老家乡下有一套居住了几代人的瓦房(已确权取得产权证)。现今在外地工作生活。听说
现在有一项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并且老家大队里已经有人办理并且取得了补偿。现在本人也有意愿退出农村宅基地,请问一下,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是怎么计算的,以及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麻烦相关领导回复一下(直接本留言回复即可,不用打电话),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我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户是参加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后享受的政策。就是将符合拆旧地块核定条件和具备复垦潜力的拆旧地块纳入拆旧复垦区,作为潜力规模(拆旧地块地类应为村庄用地,包括村庄用地中具有合法来源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依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川自然资发[2019]70号》文件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相关规定程序申报立项。立项批复后,市人民政府依据项目前期拟定实施方案(组织、经费等)组织实施。
阆中市2023年已竣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执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四川省2021年第5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的批复》(川自然资函〔2022〕25号)。项目区安置补助办法和标准如下(见附件),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支持和理解。